中山日报5月28日讯 男子田某无证醉驾摩托车在坦洲镇肇事,在与对方私了后,以业务繁忙为由,迟迟不到案处理。今年5月26日,坦洲交警大队办案民警前往某五金厂将田某抓捕归案。 去年12月17日中午,一辆无号牌摩托车途经坦洲镇七村工业大道东山驴庄对开路段时,与一辆从左往右横过马路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倒地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坦洲交警大队此后联合医院人员对受伤的摩托车驾驶人抽血检测酒精含量。后经查询,得知摩托车驾驶人姓田,河南籍人,未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司法鉴定机构后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田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92.6mg/100ml,属醉酒驾车,依法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但田某后来一直拒绝到坦洲交警大队接受案件处理。 5月26日,坦洲交警大队获悉田某多次在辖区某五金厂出现,于是前往将其抓获。原来,田某正是这家五金厂的老板。 在讯问过程中,田某称已与被撞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私了,赔偿了相关费用,以为不必再承担刑事责任,加上工厂业务繁忙,才一直没有主动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当天,田某被送往中山市看守所执行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