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辽宁省环境保护厅介绍:为促进环境违法企业有效整改,按照辽宁省环保厅与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中国银监会辽宁监管局制定下发的《辽宁省环境违法企业绿色信贷限制管理暂行办法》,对瓦房店轴承砂轮制造有限公司等37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绿色信贷限制措施,这些企业主要涉及热力、化工、金属冶炼、造纸、电镀等行业,存在未经环评审批和验收违法排污、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问题。
通过绿色信贷限制措施,促进企业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将对被实施绿色信贷限制的企业采取跟踪式监管。企业环境违法问题整改到位后,可解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