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违法,不再是简单的罚款、停产,今年以来还启动了查封扣押,甚至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行政拘留,有的还面临入刑的严惩……”今天是新《环保法》实施后的首个世界环境日,盐城市公布了十大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该市环境监察局副局长李曙光表示,这些都是新法赋予环保部门新的执法手段,彰显了强大的震慑力量。
响水县大恒纺织有限公司利用暗管,往响水灌河排放污水,化学需氧量高达288 mg/L。4月24日,该公司的违法行为遭到盐城市环境监察局执法人员的查处,除了被责令停止生产、处罚40万元外,还多了两项新内容:查封产生污染的2台印染设备20天,公司负责人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10日。大恒公司成为新法实施以来,该市首个因非法排污受到严厉处罚的企业。
“首次实现与公安部门联动执法。以前我们处理不了的案件,现在可移送公安机关。”李曙光说。去年底,盐城市虹艳化工有限公司、响水航龙化工有限公司分别向江苏悦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移污泥29.05吨、残渣50.22吨。执法人员还发现,在两次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上,“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的公章均为假章。今年3月6日,该案被移送至公安部门,涉事人员或将面临入刑的严厉制裁。
除此以外,按日计罚也是新内容,只要违法行为一天得不到纠正,就将天天受处罚,“花大价钱买教训”。典型案件中,江苏迈康尔麦业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废水超标排放,被罚11万元。而对废气超标的企业,如江苏三菱磨料磨具有限公司研磨材料分公司进行停产整治,以前都要依靠政府力量才能做到,现在环保部门能依法直接下达。
在十大案件中,记者发现,未批先建、未批先产案占到6件。据悉,今年以来,该市环保部门共检查企业1876家,其中,对122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罚金1000余万元,而未批就急着先建先产的案件最多,占20%以上。